为进一步推广南京乡村休闲旅游农业,深入挖掘乡村夜经济市场,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现围绕“苏韵乡情•与宁乡约星空下”乡村夜经济主题,面向全社会征集“苏韵乡情•与宁乡约”TOP10优秀休闲农业主题推广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有活动基础、有一定影响力、有活动资源、有执行能力、有一定经费保障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事业单位、民间社团、协会等。
二、具体要求
(一)主题突出。突出夜赏乡景、夜品乡食、夜购乡市、夜探乡趣、夜宿乡居、夜动乡野等重点,策划开展“苏韵乡情•与宁乡约星空下”主题宣传推广活动。
(二)高效务实。活动要结合产业特色,充分发掘乡村特色体育项目、青少年研学活动、乡村民宿等休闲旅游农业新业态。通过活动开展盘活乡村“夜市场”,为乡村引流,带动乡村民宿、夜间休闲农业景点等乡村产业发展,拓展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空间,提升产业附加值。
(三)形式丰富。通过互动性、趣味性形式,充分宣传南京市乡村产业发展,将“农”味和“趣”味紧密结合,带动地产农产品销售,进一步增强乡村休闲旅游的吸引力。
三、奖补金额
择优评选全市最佳休闲农业推广主题活动10个,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奖补支持。
四、征集流程
1.提交申报表。参与征集的单位填写《2022年南京市“苏韵乡情•与宁乡约”休闲农业推广活动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市公共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查询报告等材料,于2022年4月29日前报送至南京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2.评审公示。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活动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统一在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3.奖补总结。公示无异议后,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下发评选结果通知。入选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活动并提交活动总结图册,包括项目开展的基本情况、旅客参与反馈情况、旅游收入情况、媒体宣传情况以及其他活动开展的实证资料、图片、视频等,同时提交电子稿。最后按照标准,根据活动开展和总结情况拨付奖补资金。
五、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主体保证其对所提交项目具有合法权益,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接受项目申报不视为对项目权益归属的认定。项目实施主体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等行为的,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可随时取消其参评资格、所获奖项,项目实施主体应将所获得奖品、奖金等全部返还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或其指定单位。
2.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内容用于相关宣传推广活动,无须经过该主体同意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所有。
联系人:胡敏婧
电 话:025-68786097
邮 箱:njxccyc@163.com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