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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20 12: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nyncj.nanj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联系电话:025-6878602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强市,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办理公开申请,切实提升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部门网站共发布信息135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模块24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0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56条。主动公开内容聚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防灾减灾、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领域。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公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开,全年办理行政许可5007件、行政处罚185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规范,认真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要求,完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提升答复质量。全年共接收公开申请20件,经沟通后网民同意撤销办结14件,其余6件均按期办结,其中同意公开2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答复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注重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保障发布信息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通过图解形式简明呈现,增强解读效果,全年发布政策解读11期,其中图文解读7期,媒体解读4期。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过程中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更新和失效清理,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领导分工等基础性信息,扎实推进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抓好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运行规定,开展运行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互动栏目答复,及时办理局长信箱和建议咨询,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传统媒体公开,在南京日报、新华日报、凤凰网、央视网等各类媒体发布“三农”稿件875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协同推进,继续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积极参加全省“三农”政务服务培训班、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培训班、全市政务公开会议、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管理会议,加强理论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还存在不足之处,比如公开意识还需要加强、公开质量还需要提高、解读形式还需要丰富等。下一步,将紧紧围绕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强化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举措,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队伍培训。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要求。二是提高公开质量。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聚焦三农热点难点及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增强信息公开力度深度。三是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一图读懂、数据图表、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提升解读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4年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22件,公开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