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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413/2022-34536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4-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法治;宣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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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制定和实施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需要,是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和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和计划性,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部署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南京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力求在继承中创新和发展。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1.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法治南京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5.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在征求市司法局、7个涉农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并经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审议,修改完善形成《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五个部分。

1.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规划》强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推动改革创新、坚持融入法治实践等五项原则,明确到2025年实现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显著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等主要目标。

2.第二部分是法治宣传重点内容。明确“八五”期间六项重点学习宣传内容: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三是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四是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六是党内法规

3.第三部分是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三是带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用法良好氛围;四是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治思维,增强诚信经营、依法办事观念。

4.第四部分是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提出五项具体的普法行动:一是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融合行动,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二是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行动,构建推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实施法治惠农送法下乡服务行动,聚焦法治惠农,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到农民群众身边;四是实施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和农业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行动,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五是实施精准普法行动,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服务新模式,提供精准化普法服务。

5.第五部分是加强组织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完善普法机制、建强普法队伍、加强示范引领等五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保障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南京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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