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413/2025-53644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举报电话;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公告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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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公告
全省统一举报电话:025-83123110
(一)举报范围
我省鳊鱼、鲫鱼养殖主体。
(二)受理内容
1. 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养殖行为;
2. 未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擅自出塘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
对上述内容的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奖励不超过2000元/件;未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擅自出塘的,奖励不超过1000元/件。
(四)实行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