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413/2025-54304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省级;补助;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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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各相关处和事业单位: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5〕2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抓紧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支持方向。自2025年起,省级整合设立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重点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技术装备提升、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各区要根据省下达的政策资金和实施要求,因地制宜研究细化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措施,明确支持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实施内容、监管措施等,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筑牢“三农”基本盘。要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金融支农16条”,探索创新财政支农新机制和金融支农新模式,加大设施农业、粮油和生猪生产等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力度,鼓励对符合专项资金用途的农业农村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二、强化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与项目资金安排有机衔接,省定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防止资金安排与项目安排“两张皮”。省定工作任务细化实施要求由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明确,各区要主动加强沟通,在项目储备库中筛选高质量项目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保障相关资金安排到位。各区负责项目立项、实施方案批复、督查验收、公开公示等项目管理全过程工作。绩效激励等可由区自主统筹使用的资金,要在专项支持政策范围内落实到具体任务、项目并设置绩效目标。各区省级资金在省下达之日起60日内通过省级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案并同步细化项目绩效目标。
三、加强资金全链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5〕6号)规定,加强资金全链条管理,防范项目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项目谋划,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夯实专项资金执行基础。按照“谁立项、谁建库”原则,各区要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提前储备一批高质量、可即时启动的项目(工程类项目要符合“三区三线”要求),省对市区资金安排与储备项目挂钩,未建立项目库的不予安排。项目实施主体要通过公共信用系统、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平台等进行信用审查,严重失信单位、非法使用禁用药物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等不得承担项目。严禁中介机构代理申报项目,上下级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项目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中介机构运转,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小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落实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创新工作方式,严格项目立项评审程序,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新形象工程”等突出问题,规范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加强项目和资金执行监管,推动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不得擅自随意变更项目实施方案。深化推进“阳光招标”系统治理,依法必招的项目依托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做到应招必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组织,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对接,将总投资500万元以上设施设备建设购置等一产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及时纳统。
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各区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健全本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构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绩效管理闭环。要全面加快资金执行,及时通过省级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准确上报执行进度,执行进度纳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应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执行,强化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目标如期完成。市级将根据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价和重点绩效评价。
五、切实强化信息公开。各区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专项政策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指南等政策文件, 通过发放“明白纸”、组织培训、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数字化平台等渠道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使广大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基层干部了解掌握政策内容。对发放到人到户的直接惠农补贴,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并建立专门档案,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并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专项执行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归口处(单位)沟通(联系方式见附件2)。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处程珍远68786080,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孙梦如51808785。
附件:1.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
2.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归口处(单位)联系方式表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