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413/2026-03389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解读材料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6-01-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金陵惠农贷”产品升级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金陵惠农贷;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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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南京市“金陵惠农贷”产品升级实施方案》(宁农计〔2026〕1号)(以下简称《方案》),于2026年1月1日施行。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门槛与成本,推动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我市对原有“金陵惠农贷”“金陵农园保”两款政策性贷款产品进行整合升级,统一为“金陵惠农贷”,通过拓展支持范围、优化风险分担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精准、可持续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内容
“金陵惠农贷”共分为政策性风险补偿类融资担保业务(政银担风险共担)、市场化融资担保业务(银担合作)和银行自营贷款业务(银行独立开展)三种类型。
(一)支持范围与合作机构
1.支持主体:覆盖南京市所有正常经营、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且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家庭农场可由农场主个人名义申请;农业龙头企业“小微担”产品可叠加“金陵惠农贷”标签(不重复享受补贴)。
2.合作机构:面向在宁经营的全部合规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开放(失信、违规机构除外),合作需签署协议并备案。
(二)贷款核心要素
1.贷款额度:单个主体最高1000万元(含);政策性业务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重复反担保,市场化业务可与“宁创贷”产品额度叠加。
2.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同期限LPR上浮80BP。
3.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年,项目贷款不超过3年。
4.贷款用途:仅限农业生产经营或归还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严禁消费、套利等无关用途。
5.申请方式:全流程通过政府公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三)风险分担机制
1.分担比例:“金陵惠农贷”政策性风险补偿类融资担保业务,由市级财政、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银行、省级再担保机构按照1:2:3:4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
2.追偿流程:风险代偿及补偿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小微担”业务风险补偿操作规程》执行,填报“金陵惠农贷”相关表格。
3.退出机制:机构中途退出需清算补偿资金,继续承担追偿责任。
(四)财政补贴政策
1.担保费补贴:政策性风险补偿类融资担保业务:市级财政按贷款本金0.2%年化费率补贴担保机构。市场化融资担保业务:按不高于1%年化费率补贴(单个机构年度累计补贴最高1000万元)。
2.贷款贴息:市级专项资金按不高于实际支付利息的40%给予贴息(需通过平台备案)。
(五)风险管控措施
1.政策性风险补偿类融资担保业务,设置3%的代偿率上限,达到即暂停代偿,代偿率每个合作年度开始时清零重新计算。
2.市场化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由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自行承担。
《方案》明确了各方职责,协同推进“金陵惠农贷”工作落地实施,政策有效期2年。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