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413/2026-53813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资金的通知 | ||
| 文 号: | 宁农计〔2026〕27号 | 关 键 词: | 农业科技;产学研;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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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农计〔2026〕27号
南京国家农创中心管理办公室,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推广,现将2026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市级专项资金1261.4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其中:市本级续建项目781.4万元,区级新建项目480万元。资金请列“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紧立项批复。各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区实际,及时将资金精准落实到具体项目,在市级资金下达40日内完成立项批复,并按规定将资金使用方案、项目立项结果、实施方案批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强化全过程管理。各区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南京市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宁农计〔2026〕6号)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完工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三、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各区要按照《南京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积极配合市级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谢振东 68787975
市财政局联系人:孙梦如 51808785
附件:南京市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下达分配表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