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413/2023-53499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部门文件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0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宁农产〔2023〕6号 | 关 键 词: | 一二三产业;项目申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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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农产〔2023〕6号
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快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步伐,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全市乡村振兴的通知》(宁规划资源〔2019〕967号),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试行)》(宁规划资源〔2022〕1号)精神,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工作。为保障粮食生产加工类主体用地需求,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将继续向此类主体倾斜,适当放宽申报条件的同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入库保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心筛选、上报、推荐一批切实符合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需求的项目。每个区参评用地项目申报农转用计划指标合计原则上不宜超过200亩,具体申报要求参照《南京市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请各区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壹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祁 晟 0256878617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处 别海军 02583603657;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 潘晓春 02568787066。
邮 箱:njxccyc@163.com。
附件:1.南京市2023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指南
2. XX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