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413/2025-47965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2025年度数字农业项目技术协作服务采购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数字农业;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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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根据2025年度市级数字农业科技成果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肉鸭个体体重精准采集与数据智能分析技术研究与示范》的需要,现以询价方式对技术协作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项目技术协作服务。
(二)采购单位:南京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项目预算:9.8万元。
(五)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项目要求,在项目实施地点和试验示范地点利用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和自动动态称重等技术,实现肉鸭个体体重精准采集与数据智能分析,包括电子翅号标记、数据精准采集、固定式动态秤以及系统软件分析等,具体参数可向我所咨询。
供应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在内的技术协作服务,确保技术协作服务质量,承担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义务,及时完成技术协作服务成果,配合项目成果总结与验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服务商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及评标
(一)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①报价单(应包含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报价应包括设计、制作、产品运输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③营业执照;④诚信承诺书。
2.技术部分:应包含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工作方案、服务承诺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
(二)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装订后加盖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三)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收;
(四)本次投标项目要求参加报价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3家。
(五)评标原则:评审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审定供应商相关资质及服务内容,资质和服务均能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并确定价格最低、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询价处理: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投标文件或报价单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3.委托他人办理而未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商务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的。
四、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69号农业科技大厦五楼5001室,邮编210036);
(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5:00时;
(三)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15:00时;
(四)评标地点:南京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五楼(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69号)。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伟 联系电话:025-82210086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南京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联系。